尊敬的客户:
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,优化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服务,根据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以及人民银行有关规定,现对我行个人结算账户开户服务内容进行公告。
一、开户服务标准
(一)根据账户分类管理,您可根据自身需求申请开立Ⅰ、Ⅱ、Ⅲ类户,以更好的保障您资金安全。
(二)我行将根据您提供的信息,结合您的合理用卡需求,与您约定相应的账户功能和非柜面额度。
(三)按照相关规定,个人在每家银行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。
二、开立个人账户所需资料
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开户
(一)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登记常住户口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;不满十六周岁的,可以使用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。
(二)香港、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。
(三)台湾地区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。
(四)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为中国护照。
(五)外国公民为护照或者外国人永久居住证。
(六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。
三、开户办理时限
客户提交证件有效、资料齐全、合规,且配合完成身份识别、尽职调查等工作后,即时办理(异常客户除外)。
四、资费标准
免收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
五、风险提示
(一)请您依法依规开立和使用个人银行账户。
(二)您在我行开立的个人银行账户不得用于出租、出借、出售、诈骗、赌博、虚拟货币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。如您的账户用于违法违规活动,我行有权按照相关程序采取限制、暂停或终止相关账户的交易、服务等措施,并向监管部门报告。
(三)请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出租、出借、出售和购买银行账户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:对于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非法出租、出借、出售、购买银行账户(卡)个人及相关组织者,我行将根据《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》(银发〔2019〕304号)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(卡)非柜面业务,不得新开户等惩戒措施。
六、服务监督电话
我行账户服务监督电话:0395-6686611
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电话:12363
人民银行账户业务投诉举报电话:0395-3115260
如有疑问,请致电客服0395-3817777或垂询我行各营业网点。
特此公告。
漯河市郾城发展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
2021年9月22日